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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19日 15:05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度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注意吸收一年级研究生加入项目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主持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二、研究期限和资助标准

(一)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项目经费0.5万元/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认真阅读《关于开展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内容。

(二)申报人填写《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所在培养单位。

(三)培养单位汇总填写《2019年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并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于2019年9月19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

(四)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经公示后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联系人:李灵侠,联系电话:23085040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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