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版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17日 15:08  点击:[]

各相关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是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现组织修订(制定)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工作,将2019版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教学大纲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的特点,明确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目标和教学要求,要注意各课程内容的衔接,有效地进行课程整合,避免彼此间的内容重复,达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2.加强教学方式改革,针对研究生培养的特点,鼓励采取讨论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方式,注重培养研究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要保证课堂讲授的学时,对非讲授的内容(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团队合作、学术交流、生产实训)要做出具体安排,包括内容、形式等。

3.注重研究生课程的前沿性、实践性和创新性。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4.各学位授权点应根据本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1)编写。

5. 各门课程在教学大纲中务必融入思政和育人元素(见附件2),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思政内容的体现和教学方式,参照《天津城建大学“课程思政”教学大纲编制指南》(附件3)进行编制。

二、具体内容

研究生教学大纲应包含以下具体内容:1. 课程教学目标;2. 课程主要教学内容;3.教学环节学时分配,课程教学环节包括课堂讲授和其他环节(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团队合作);4. 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5.教材及主要参文献。

三、工作安排

1.学院统一组织,由课程负责人执笔形成课程教学大纲初稿。

2.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或建议修改,最后由学科负责人审定。

3. 各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顺序汇编成册。

四、材料提交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启动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经学院审核后,于20191028前将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册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91017

上一条:学校开展研究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系列讲座 下一条: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拟推荐基地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