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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020年10月07日 14:17  点击:[]

各有关学院:

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中课程学习后,进入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阶段,现将2019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相关事宜要求如下,请各培养学院做好组织工作:

一、开题规定和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方向:学术学位应为研究型论文,专业学位应为应用型或应用研究型论文。

2)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一般包括综述和选题两部分,要求查阅最新中、外文参考文献总数不少于40篇。

3)各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成立若干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专家组,专家组一般由3人及以上组成,其中专业学位论文开题专家组至少有1名企业或行业专家(或具有企业、行业工作经历的本校教师),成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学位论文开题一般采取会议论证形式,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的不同要求对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进行论证,并给出“通过开题”和“不通过开题”的结论。

5)通过开题的硕士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开题的硕士研究生,须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选题报告进行修改,经学院同意后可再次申请开题。

二、开题时间

1)各培养学院应于本学期18周(1225日)前完成2019级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于开题前2周,在学院网站发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同时将“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处,便于督导专家组进行检查督导。

3)于开题完成后1周,将“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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