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严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现将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登记(3月24日)
请各培养学院提交《天津城建大学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将本学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登记。
申请提前答辩的学生需提交《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申请延期答辩的学生需提交《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
未登记者不能申请本学期的硕士学位。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3月27日-4月2日)
各培养学院统一组织本学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原则上采用单人现场方式,对不具备现场预答辩条件的,可采取线上方式。
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阶段。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4月13-14日)
学校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的提交、审核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请各学院于4月1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检测结果将于4月15日前反馈至培养学院。
四、学位论文评阅(4月21日-5月21日)
我校学位论文100%进行匿名评阅,其中40%由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组织校级匿名评阅,其余60%由学院组织匿名评阅。
4月10日前,各培养学院提交参加学校匿名评阅学生名单。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校级匿名评阅。
本学期学校开展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拟申报者需参加校级匿名评阅。
五、学术成果审核(5月1-18日)
各培养学院对本学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
六、学位论文答辩审批(5月24-26日)
为避免研究生聚集,研究生处进行线上答辩审批,研究生《答辩审批表》的签字盖章后续分批办理。
七、学位论文答辩(5月27日-6月4日)
各培养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统一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采用现场单人答辩方式,对确因不具备现场答辩条件的,由二级学院申请,研究生处审批,可采取线上答辩方式。各培养学院于6月4日前将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八、学位授予
1.学位信息采集、审核
学位信息用于学位证书打印、信息备案、学位认证等重要方面,要求信息完整准确。6月6日前,学位申请人、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学位信息的填报、审核工作。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6月7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会议(也可以延期与本科同时进行)。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并在系统中完成相关结果的录入。
九、学位材料的领取及归档
1.5月8日上午9点起到校档案室领取档案盒;
2.各学院于校学位委员会后次日到研究生处领取学位授予决定,完成归档工作(上学期申请学位未进行归档的学院注意同本次一并归档),提交档案室存档材料。
3.归档完毕后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十、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受疫情影响,以上安排若作调整,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各学院应根据上述安排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为研究生和导师提供便利服务,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