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天津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报考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报考单位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支付报考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所有考生均可选择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报名。预报名期间的报名结果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三、接收考生范围
1.天津城建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且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招生单位参加考试的除外)。
2.报考天津城建大学,且就读高校为19所高校(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之外的其他在津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学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天津城建大学,且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天津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含电子版)的其他考生(往届生、自考生、网络教育等)。
4.报考我校建筑学(专业代码081300)、城乡规划学(专业代码083300)、建筑(专业代码085100)、城乡规划(专业代码085300)、风景园林(专业代码0862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的考生。
5.上述情况之外,符合《天津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中选择我校报考点条件的其他考生。
四、网上报名
1.凡选择天津城建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时了解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网上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应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材料弄虚作假等,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五、网上支付
1.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10月27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获得“支付已完成”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依据津发改价管〔2024〕1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55元。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2.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重复款项由系统统一退费;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名”、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费由系统统一退费。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原因不予退费。
有关网上支付的相关问题,考生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六、网上确认
1.选择天津城建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master.tcu.edu.cn)的网上确认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须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本市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关补充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天津城建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宜
1.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推免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2.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核验。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符合我校报考点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
5.我校考点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我校报考点考生如需提供考试合理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关注研招网、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信息的重要途径,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手机号码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报考点及招生单位,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8.本公告未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天津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为准。
选择天津城建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公众号,以便及时接收考点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