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级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乔治同学(学号:15104080500007),由于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且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津城建院政〔2011〕73号)第三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经学校批准,决定予以退学处理。乔治同学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校办理离校手续,逾期学校将注销其学籍。
特此公告。
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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