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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7日 10:22  点击:[]

各培养学院:

中期考核工作是加强培养过程管理,落实研究生考核与分流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将2020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学院做好组织工作:

1.考核时间安排

1)各培养学院应于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完成之后,至下学期(2021-2022春季学期)第4周前,组织完成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2)考核前2周,将“202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提交邮箱yjsc_peiyang@tcu.edu.cn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处,同时在本学院网站发布公告,便于督导组进行检查督导。

3)考核后1周,将“202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2.考核规定和要求

1中期考核应从硕士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和实践及论文选题等方面进行考核。

2)各培养学院应根据本单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及方式,鼓励落实分流淘汰制;应成立若干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学院中期考核工作。

3)研究生应按中期考核要求填写“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学硕见附件3,专硕见附件4);指导教师针对硕士研究生平时表现给出评语,提出是否通过考核的初步意见;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给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学院汇总考核情况,报研究生处备案。

研究生须在“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考核内容填写,并由导师、学院进行审核。

4)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应随下一级硕士研究生重新进行中期考核。

研究生处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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