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暨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专题培训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阎兵出席会议。会议邀请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安徽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程雁雷教授作专题报告。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及本科生代表,研究生院、教务处全体人员等380余人参加会议。


首先,阎兵致辞,向程雁雷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阎兵表示,《学位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不仅为学位授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更对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阎兵强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深刻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内涵,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二是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学位法》及相关规定,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要深入思考,以问题为导向、以行动为答卷,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动力,共同书写依法治教、追求卓越的新篇章。

程雁雷教授作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制定与实施》的专题报告,从我国高等教育法制的历史进程、《学位法》的具体内容与核心条款及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实施要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解读。一是法律确立了学位授予的基本标准和程序规范,强化了培养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二是该法构建了涵盖招生培养、论文指导、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监督体系,特别明确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与惩戒措施。三是该法突出了导师在法治化培养中的关键作用,要求导师将学术诚信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严格把控论文质量,规范指导行为。程雁雷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生动展示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学位法》的各项要求,为导师依法履职提供了明确指引。


在第二阶段会议,研究生院副院长古金霞对学校依据《学位法》新制定出台的《天津城建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学术复核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天津城建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她介绍了硕士学位申请学术复核管理中的总则、申请与受理、组织与实施、结果与处理等具体内容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总则、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使导师们进一步了解了学位授予与学术复核的有关规定和流程。
本次会议是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学位法》、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校领导的政策指引、专家的权威解读和研究生院的具体制度细化,与会人员对《学位法》的法律精神、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提升了依法履职能力,为学校今后规范开展学位授予工作、提升学位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将以此次会议为重要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学位法》各项要求,创新质量管理机制,全面构建以《学位法》为核心的学位管理体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质量标准、更优的治理效能,不断完善学位授予标准和程序规范,系统推进学位授予全流程规范化建设,切实把好人才培养质量关,确保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坚实支撑,为培养更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天城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