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研究生和2020级研究生考生:
为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天津市市委市政府、市教育两委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做出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决定,要求研究生在延期开学期间不离家、不返校,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统一安排返校时间和具体工作。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有关课程教学、学位论文研究、学位授予以及研究生招生复试事宜做如下安排:
1.研究生课程学习。研究生所在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研究生做出教学安排,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具体事宜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并将另行通知。
2. 学位论文研究。根据各位研究生具体情况,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指导研究生开展论文研究工作,并定期进行答疑和指导。各位研究生要按照导师的具体要求,合理制定研究生论文研究工作计划,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文献查询、阅读、数据处理和论文撰写等论文相关研究工作。
3. 学位授予工作。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提交论文和答辩的要求、程序和截止时间可参考往年,本学期具体安排根据疫情发展及疫情防控总体工作部署,学校会依据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要求,结合本学期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各位研究生与导师要积极准备,保障论文质量,完成好论文修改、审核和答辩各有关环节。
4. 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有序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报考2020级研究生的考生请耐心等待和关注学校的正式通知。
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是关系到疫情时期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大事,各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理性对待,加强防控,确保自身、家庭和校园的健康平安,共同为疫情防控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研究生处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