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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22日 12:48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中课程学习后,应进行学位论文选题并开题。现将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相关事宜要求如下,请各学院做好组织工作:

一、开题规定和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方向:学术学位应为研究型论文,专业学位应为应用型或应用研究型论文。

2)学位论文开题,要求查阅最新中、外文参考文献总数不少于40,报告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

3)各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成立若干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专家组,专家组一般由3人及以上组成,其中专业学位论文开题专家组至少有1名企业或行业专家(或具有企业、行业工作经历的本校教师),成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学位论文开题一般采取会议论证形式,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的不同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审核表见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审核表见附件2),给出通过开题不通过开题的结论,并做好开题环节记录和存档工作。

5)通过开题的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开题的研究生,须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经学院同意后可再次申请开题。

二、开题时间

1)各培养学院于本学期16周(1216日)前完成2021级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于开题前2周,在学院网站发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便于督导组进行检查督导,同时将“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邮箱yjsc_peiyang@tcu.edu.cn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处。

3)于开题完成后1周,将“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结果汇总表(附件4)和“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 5)的电子版提交邮箱yjsc_peiyang@tcu.edu.cn、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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